各有關單位:
根據《杭州市蕭山區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蕭科[202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我區產業垂直孵化器建設,決定對經備案的產業垂直孵化器進行第一年度績效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21年度通過備案的蕭山區產業垂直孵化器。
二、評價內容
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基礎條件、公共服務、孵化績效3個一級指標和11個二級指標,基本分100分。同時,為鼓勵產業垂直孵化器積極申報國家、省、市孵化器,設立加分項20分,加分后評價總分不超過120分。績效評價期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評價程序
(一)單位自評:各產業垂直孵化器總結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對照績效評價標準開展自評,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二)專家評審:由區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產業垂直孵化器進行評審,形成績效評價綜合意見。必要時可對產業垂直孵化器進行實地核查。
(三)結果公布:區科技局經行政決策程序確定績效考核結果后發文公布。
四、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是對產業垂直孵化器進行輔導整改和分類扶持的依據。評價結果分為四個等次,90分(含)以上為優秀,80(含)-90分為良好,60(含)-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年度評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取消當年享受扶持政策的資格,連續兩年評價不合格的,取消備案資格。放棄績效評價的視同評價不合格。
五、其它事項
1.各垂直孵化器運營機構要高度重視績效評價工作,確保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有效。
2.各垂直孵化器在2022年7月30日將年度工作總結、自評表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經所在鎮街(平臺)初審蓋章后,一式三份送至區科技534室。
聯系人:劉晗,8289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