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蕭山區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區的若干意見》(蕭委辦發〔2019〕49號)文件精神,大力引進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按照《關于全面提升杭州市蕭山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的實施意見》,現組織開展2022年杭州市蕭山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遴選類型和申報條件
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分為領軍型創新團隊、領軍型創業團隊和領軍型青年創新創業團隊三類。申報條件為:
(一)領軍型創新團隊申報條件
1.創新團隊由本區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從國內外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組成,團隊應包括1名負責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員。團隊負責人應達到我區D類及以上人才分類認定標準,核心成員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或符合我區E類及以上人才分類認定標準。
2.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與依托單位簽訂連續服務5年以上工作協議,每年6個月以上實際在企業工作。鼓勵創新團隊依托企業成建制引進人才團隊。
3.團隊負責人引進前應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的職務,或是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領導職務。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在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3年以上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轉化業績。
4.團隊研發項目處于該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與研發項目相關的發明專利,具有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帶領和推動我區相關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和突破。科技成果產業化后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5.團隊依托企業經營運行狀況良好,技術創新體系健全,上年度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于4%或研發費在2000萬元以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為團隊從事項目配足科研資金,落實項目產業化所需各類要素。
(二)領軍型創業團隊申報條件
1.創業團隊包括1名負責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員,團隊負責人應達到我區D類及以上人才分類認定標準,核心成員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或符合我區E類及以上人才分類認定標準。
2.團隊創辦企業已在我區注冊登記并辦理社會保險,成立時間為2015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實際到位資本中,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貨幣出資的實收資本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或企業現資本公積不低于1500萬元人民幣。
3.團隊負責人引進前應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的職務,或是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領導職務。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在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3年以上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轉化業績。
4.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團隊成員應潛心創業,將主要精力放在創辦企業上。企業運行正常、成長性好,具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資金,具備持續創新創業能力。
(三)領軍型青年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條件
青年團隊負責人一般應達到我區E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或相當層次,且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團隊負責人及團隊平均年齡均不超過40周歲。領軍型青年創新團隊負責人及核心成員與依托單位簽訂連續服務3年以上工作協議;領軍型青年創業團隊,企業實際到位資本中,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貨幣出資的實收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或企業現資本公積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除此之外,其他申報條件分別與領軍型創新團隊、領軍型創業團隊申報條件相同。
對特別優秀的急需緊缺或成長型特別好的團隊,在申報條件上可適當放寬,申報時需說明理由。
二、 申報程序
領軍型團隊均依托所在企業或創辦的企業進行申報。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 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通過登錄“蕭山區科技創新全過程管理系統”網站
(https://ds.kjt.zj.gov.cn/ccphangzhou/loginByXiaoshan.html)進行申報。企業用戶點擊首頁中的“法人登錄”按鈕,系統會跳轉至浙江政務服務網,使用浙江政務網法人賬號密碼輸入并登錄,無法人賬戶的請先注冊。進入系統后請先完善企業基本信息,再填報項目申請。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申報受理。領軍型團隊均依托所在企業或創辦的企業進行申報。申報單位應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所有申報數據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3.材料遞交。經鎮街(平臺)、區科技局網上審核通過并電話通知后,申報單位通過申報系統打印“杭州市蕭山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申報書及附件資料各一式7份(簡單膠裝),經單位和所在鎮街(平臺)簽章后報送區科技局項目受理辦(區行政中心綜合樓5樓528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項
1.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實際控制人相同的企業視為同一家依托企業,同一法人創辦的企業視為同一申報主體。申報團隊入選后,未完成結題驗收前,不可再申報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其他類別項目。團隊申報人及其用人單位應認真閱讀申報要求,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填寫申報類別,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經評審入選后,不得隨意減少或更換團隊成員,不得任意調整研究內容和項目目標。
2.各鎮街(平臺)要認真審核申報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同一團隊承擔的項目已獲區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已獲省、市、區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資助的負責人和核心成員不得再次申報。
4.申報事宜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82898588
項目受理:82898517
紀檢監督:82758020(區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