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臨平區、錢塘區經科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質量,進一步營造我市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我市2022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工作與日常管理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一)申報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包括:專利(申請或授權)、標準、商標、經認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獲得的產品或服務。
3.企業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
4.企業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經費投入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5.企業規模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企業范圍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
6.企業上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有嚴重環境違法或嚴重失信行為。
(二)認定與備案
1.企業申報。企業通過企業研發服務在線(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進行申報(申請書見附件1,申報流程見附件2),提交申報材料。
2.區縣初審。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做好資料補正,統籌安排審核時間,及時推薦上報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企業。
3.審核認定。全年分三批開展認定,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0日、8月20日、10月31日。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三批次時間節點向市科技項目管理中心提交推薦函。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8日、8月28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分批次認定后,11月統一報省廳備案。
二、年報報送
經認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應當在每年12月底前通過“企業研發服務在線”報送上一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報送流程見附件3,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無需報送),連續兩年未報送發展情況報表的,取消浙江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時間從2021年度起累計)。區縣(市)科技部門要做好宣傳、動員和催報工作,對未填報發展情況報表的,及時跟蹤服務和反饋處置。
三、其他事項
(一)業務咨詢
1.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業務咨詢電話
序號 |
區縣(市)科技部門 |
聯系電話 |
1 |
上城區 |
87099631 |
2 |
拱墅區 |
87154906 |
3 |
西湖區 |
87006921 |
4 |
濱江區 |
87702307 |
5 |
蕭山區 |
83897509 |
6 |
余杭區 |
88729956 |
7 |
臨平區 |
86160411 |
8 |
錢塘區 |
82987403 |
9 |
富陽區 |
63320082 |
10 |
臨安區 |
63758628 |
11 |
桐廬縣 |
58508190 |
12 |
建德市 |
64733644 |
13 |
淳安縣 |
64824524 |
14 |
西湖風景名勝區 |
87179124 |
2.市科技項目管理中心 81396315
市科技局高新處 85255627
(二)網絡技術咨詢 87054113
附件:
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申請書
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認定操作指南
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報表報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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