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引導、激勵全市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追求卓越績效,促進提質增效升級,示范帶動高質量發展,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杭政辦函〔2022〕48號)有關規定,現就申報202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原則
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境保護的組織(包括企業或其他組織),凡符合基本條件的均可申報。鼓勵先進制造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節能環保產業、新材料及綠色建筑產業等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專精特新”等成長性強的中小型企業,在“品字標”品牌、知識產權示范、重點商標等建設中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積極申報;重點支持數字經濟、生命健康等新興產業的組織申報。申報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遵循自愿原則。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報基本條件
(1)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正常運營5年以上;
(2)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產業政策要求,制造業規上企業上一年度“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結果達到A檔;
(3)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滿3年并取得顯著成效,近3年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組織前列,技術、服務和質量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對數字經濟新興產業、生命健康產業和農業相關組織,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4)積極開展質量創新、標準創新和品牌創新,特別是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制造方式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創新成果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5)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信譽;
(6)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顧客、員工、供應方、合作伙伴、社會組織或公眾對其重大有效投訴,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以集團名義申報的,除總部必須具備以上條件外,其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控股組織均要符合(2)至(6)項基本條件,杭州市行政區域外的所有控股組織要符合(5)至(6)項基本條件。
三、申報材料內容
(一)《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組織應按《申報表》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如實、完整填寫,不填之項要說明原因或提供相關的證實性材料。
(二)組織概述(簡介)。內容要求見GB/Z19579附錄B,字數限3000字以內。
(三)自我評價報告。申報組織應對照GB/T19580的要求,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逐條用事實和數據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限6萬字以內(含圖表)。
以集團名義申報的,對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控股組織均應進行評價說明。
(四)導入工作總結。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
(五)證實性材料。申報組織應提供與《申報表》及自我評價報告內容相關的證實性材料,以及首席質量官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認為應提供的證實性材料;完整的組織機構圖,層次至部門(處室)和車間一級,并標明地點及其職責;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控股組織的證實性材料。
其中(1)、(2)、(3)、(4)項需提供電子文檔(U盤)和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裝訂成冊);(5)項需提供電子文檔(U盤)和一份書面材料(裝訂成冊)。
申報組織可自行根據需要提供6分鐘左右的展示視頻。
四、審核推薦及時限
(一)申報組織應將申報材料遞交至申報主體注冊所在地的區、縣(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各地評審辦,設在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分局)。也可按申報組織產業情況,向市有關主管部門、有關市行業協會申報。
(二)各地評審辦或市有關主管部門、有關市行業協會負責材料完整性審查,初審申報組織的信用檔案。各地評審辦應在充分征求有關主管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后,報當地人民政府或其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同意,并必須在申報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和蓋章。市有關主管部門、有關市行業協會在申報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若申報組織為制造業規上企業,應在推薦意見中注明該組織上年度“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結果達到A檔。
(三)各推薦單位應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將申報組織申報材料及《202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組織匯總表》(附件2,按推薦順序排列)、《202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組織聯系表》(附件3)報市評審辦。區、縣(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享有優先推薦權。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13日,逾期市評審辦不再接收任何申報或補充更改材料。
(五)申報組織在評審期間發生變更名稱或因兼并、重組等致使組織結構和生產要素發生重大變化的,以及發生“申報條件”第(6)項所列舉的任一情形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市評審辦。
市評審辦地址:杭州市江干區鳳起東路109號市市場監管局6樓611室。
聯系人:施可慰、唐映雪,聯系電話:86431012、87152570。
附件3 202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組織聯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