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的決策部署,根據工信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1〕70號)和《關于大力培育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19號)等文件,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度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2年度擬確定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60家左右。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所屬行業應為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屬于《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的11類重點發展產業(見附件2)或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浙江省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0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0億元之間。
(三)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且銀行資信等級A級以上(或人行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
(四)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行業、細分領域時間達到10年及以上;主導產品不超過3個,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的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國前3位。
(五)近2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業具有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其中制造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至少1項以上)。
(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企業在研發、生產、供應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七)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至少1項以上。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國際相關管理、生產、產品等認證至少1項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發現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2年內取消隱形冠軍申報資格。
已認定為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不再推薦。
三、有關事項
(一)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采取限額推薦方式(名額見附件1),推薦需兼顧不同規模的企業,原則上以中型企業為主,超出名額推薦的不予受理。
(二)申報企業于11月27日前登錄企業碼平臺(https://zj87.jxt.zj.gov.cn/)在線填報《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表》(見附件2),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申報資料清單詳見附件3。縣(市、區)、設區市經信局逐級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設區市經信局擬定推薦名單,于12月5日前正式行文報送, 同時提供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和數據光盤一式一份報送我廳。
(三)企業具體申報問題請直接咨詢當地市經信局,咨詢方式詳見附件4。紙質材料和光盤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區環城北路296號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葉佩文收。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推薦名額分配表
2.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表
3.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報資料清單
4.申報咨詢電話
5.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