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現將2023年度省“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項目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請各歸口管理部門及時通知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于2022年12月29日起通過“科技攻關在線”應用(https://kjcx.kjt.zj.gov.cn)填報項目合同書,由單位線上審核后于2023年2月8日前提交,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交導致未能按時簽訂合同任務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項目承擔資格。
請各歸口管理部門指導督促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22號)、《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科教〔2019〕7號)、《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規〔2019〕110號)等有關規定,做好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并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