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要求,現啟動2023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根據《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申報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區內企業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所在行業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的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4.企業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嚴重弄虛作假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直通車條件
符合上述評價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不受綜合評價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仍需申報):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四、申報方式
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點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事項“辦理入口”按鈕,按要求在線填報《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自主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申報指南詳見附件)。
五、申報時間
常年受理,分批認定(預計10月截止,具體截止時間根據上級部門工作安排確定)。為用好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鼓勵企業于5月31日前參加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評。
六、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
區科技局: 金鑫 88162553
(二)網絡技術咨詢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 聯系電話:010-8865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