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省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的意見,根據《浙江省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試行)》,經推薦、初審、專家評審、復核并公示,確定《浙江省首臺(套)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指標清單(2023年版)》,現予印發,并就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業首臺(套)標準認定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浙江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正常經營、信用記錄良好,在省內建有研發機構和生產基地的企業。
(二)申報企業應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原則上要求建有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有較強的人才團隊。
(三)申報產品應符合《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重點產業規劃的重點領域或全省相關產業年度工作重點等要求。
(四)申報產品達到《浙江省首臺(套)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指標清單(2023年版)》有關要求,并能提供檢測檢驗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證明材料。
(五)申報產品通過國家、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許可以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醫療器械產品應同時提供產品技術要求和全性能檢測報告。
(六)申報產品在近兩年具備重大工程應用或產業化應用等初步市場業績。
(七)存在如下情形的產品不得申報:
1.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導向,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的。
2.節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資源節約指標未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碳排放強度未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的。
3.質量不穩定或出現質量問題在用戶中造成較大影響的。
4.近三年申報產品已獲得過首臺(套)產品認定,且申報產品無重大技術突破的。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首臺(套)提升工程數字化集成系統”(網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每家企業申報產品不超過2個,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國防科工相關產品需在首臺(套)提升工程數字化集成系統上提交脫密脫敏材料,同時通過地方軍民融合主管機構向省委軍民融合辦報送涉密紙質材料。
(二)審核報送。各地經信局負責企業申報材料的直接審核和監督。各市、縣(市)經信局分別審核市本級(含所轄區)和所在縣(市)企業申報材料,于2023年6月26日前擇優向省經信廳行文推薦,隨文報送項目匯總表(通過系統導出),同時通過網上平臺上傳推薦函及項目匯總表PDF蓋章掃描件。各縣(市)經信局同時將申報材料抄送所在設區市經信局。省屬企業集團本級直接報送省經信廳,并將申報材料抄送所在設區市經信局。
三、相關事項
(一)《浙江省首臺(套)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指標清單》由省經信廳滾動編制,指標自首次進清單起有效期兩年,有效期滿或有相應產品被認定的,則退出清單;指標迭代升級并再次納入清單的,按新評定重新計算有效期。
(二)浙江省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重點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符合申報條件的,各地應優先推薦。
(三)對經評審達到《浙江省首臺(套)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指標清單(2023年版)》要求的最優產品給予認定,納入《浙江省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可享受首臺(套)產品保險補償等推廣應用政策,不享受省級認定獎勵。
聯系人:省技創中心 柳世襲 0571-88229695
省經信廳裝備處 嚴夢玲0571-87058343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