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60/2023-272197 | 文件編號: | 杭科外專〔2023〕52號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杭州市2023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3〕30號)要求,為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學研究人員中級職稱評審和副高級資格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范圍
全市從事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等專業在職在崗人員。
(二)申報條件
1.評價條件原則上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發〔2015〕69號)、《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和《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杭州市2023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3〕3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學歷、業績材料等取得時間截至2023年6月30日。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從聘書起聘時間算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
3.繼續教育為申報的必備條件,申報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副高級職稱請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 號)執行;申報自然科學研究人員中級職稱,一般公需科目、行業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2021年以來合計取得54學分即可申報,繼續教育學分以杭州市專業技術人員學習新干線系統(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記的學分為準(省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統一納入省行業平臺管理的,以省行業平臺登記的學分為準)。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申報必備條件。
4.事業單位人員要堅持評聘結合,根據聘用制度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人員聘用到相應崗位,及時兌現受聘人員的相關待遇,防止出現“有崗不聘”現象。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含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
5.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工作性質、崗位發生變化,在自然科學研究崗位工作滿1年,可從其他系列轉評自然科研系列同級職稱。轉評滿1年后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6.根據人社部有關文件精神,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研究人員除外),2022年起需參加經濟系列考試或評審,不再參加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評審;原取得知識產權自然研究系列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申報經濟系列相應職稱,無需轉評。
二、在線申報
(一)通過全省統一的“浙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線填報(用戶操作手冊可在網站首頁下載)。申報信息經單位資格審查,并在本單位公示后提交至相應評委會,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7月31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8月15日,逾期系統關閉。
(二)申報人用政務服務網個人賬號登錄后,需先在系統上完善個人業績檔案。用人單位(法人賬號初次登錄需先提交授權委托證明)要認真審核業績檔案,確保信息無誤。具體申報程序詳見附件1。
(三)在業績檔案信息齊全的前提下,社保繳納證明、論文、2001年以后的學歷學位等信息可從共享數據接口中自動提取,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供。2001年之前畢業的請提供《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掃描件。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黨校、技工院校、部隊院校需上傳相關掃描件。
(四)申報材料應當真實、規范、完整。申報人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需要蓋章的欄目均須加蓋公章(勞務派遣人員由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蓋章)。申報人需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上傳的附件材料若無法提供原件掃描件,須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一致”字樣,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有經辦人簽字和落款時間。
三、其他要求
(一)職稱初定、認定、電子證書下載等業務均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中辦理。個人業績檔案維護工作將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登錄系統,及時維護有關信息。
(二)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進行申報,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三)堅守誠信底線,反對浮夸浮躁、投機取巧。對科研不端行為實行“零容忍”。如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571-85255645
附件2:事業單位人員中級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docx.docx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