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浙經信技術〔2023〕184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省屬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省委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決策部署,更好發揮創新第一動力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扎實推進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根據《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浙經信技術〔2019〕12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商有關部門,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安排
2023年制造業和建筑業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參照浙江省《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規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規范》(DB33/T 2104—2018)(以下統稱《評價規范》)執行;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原則上參照制造業評價規范執行。《管理辦法》和《評價規范》中指標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辦法》指標為準。
(一)申報基本條件
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原則上應是2022年8月31日前認定為設區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且滿足《管理辦法》《評價規范》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有關要求。
(二)申報重點領域
原則上重點支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標志性產業鏈、產業基礎再造和高端裝備攻關工程等領域有關重點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山區26縣領域可適當放寬領域范圍。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1.企業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事項在線辦理,點擊在線辦理并登錄,選擇浙江省、申報類型(認定)后填報申報材料(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6c45564-3e24-4c86-b526-85fb873e76d3)。在線辦理企業上傳材料截止時間為9月15日,逾期網上申報系統將關閉。
2.各設區市經信局負責對所轄地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并通過系統提交有關企業申報材料。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數量實現限額推薦,綜合考慮各地規上工業增加值、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等情況,并結合2022年獲得省級有關激勵、支持建設的示范區、技術創新工作情況等因素確定。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申請名額詳見附件(寧波名額參照去年基數);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數量按各設區市推薦,其中杭州市、寧波市總數不多于4家,其它設區市總數不多于2家。在征得縣(市、區)同意并提前向省經信廳報備的前提下,允許各設區市經信局根據實際對所轄縣(市、區)未用完的申報名額進行統籌使用。
(四)審核要求
請各地經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予以審核確認,審核意見于9月22日前通過審批系統“省經信廳網上統一審批平臺”(https://xzsp.zjidb.com)提交至省經信廳,同步需上傳行文,逾期網上申報系統將關閉,同時將紙質行文附匯總表(附件2)報送省經信廳(材料寄送:杭州市天目山路50號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1107室,0571-88228749)。屬地有建筑業企業參加認定的,須同時寄送1份推薦文件至省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省屬企業可通過政務申報系統直接提交至省經信廳。
二、其它事項
申報企業稅務和海關涉稅證明由我廳協調省級相關部門統一取證,不需地方和企業專門辦理。
省經信廳技術創新處聯系人:王 冠、潘婷婷 聯系電話:0571-87058112、87058172;
省技創中心聯系人:章許曠野 聯系電話:0571-87798107;
省建設廳聯系人:邵思茗 聯系電話:0571-81050843;
技術咨詢聯系人:高 哲 聯系電話:15669919972。
附件:1.2023 年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名額表(建筑業除外).pdf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