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60/2023-272221 | 文件編號: |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3年8月25日浙江省科技廳發布的《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第一批項目的通知》、和8月31日浙江省科技廳發布的《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科技合作領域項目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省“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第一批項目、科技合作領域項目的組織申報、評審推薦各項工作。為切實做好全市的組織申報和評審推薦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1.廣泛動員組織。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要轉發申報通知,轄區(或行業)內符合申報條件、有創新能力基礎、有申報名額的企事業單位應報盡報,要以組織項目申報落實各項科技創新政策,激發企事業單位自主創新積極性。各區縣(市)科技局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申報單位要認真落實《科技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申報和推薦切實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
2.簽署配套承諾。根據省廳要求,今年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重大專項項目作為省地聯動項目,原則上由省財政與地方財政按1:1比例共同支持,根據市、區財政分擔機制[上城、拱墅、西湖、濱江、錢塘、富陽6個區1:1,其他區、縣(市)1:3],各區縣(市)在推薦重大專項時,需做配套承諾,配套承諾書由區、縣(市)科技局和財政局共同蓋章簽署。
3.做好申報服務。各區、縣(市)、各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要落實專人做好申報政策咨詢、系統推介、資料審核等服務工作,確保申報單位都能順利提交申報資料。其中,申報“尖兵”計劃榜單且指標目標全覆蓋的不限項的項目均需要提供書面專家論證意見。項目專家論證采取區、縣(市)科技局統一組織和申報單位自發組織相結合進行,市項目管理中心按區、縣(市)和項目歸口管理單位申請,提供專家庫專家和論證意見統一模板等服務。
4.執行限額推薦。申報“尖兵”計劃榜單項目且指標目標全覆蓋的不設推薦限額,此部分共93項,其中工業領域74項,社發領域19項;申報科技合作領域項目不設限額推薦。申報部分“尖兵”計劃、全部“領雁”計劃及全部社會公益計劃榜單共175項目需限額申報。為減少低水平申報、減輕后期評審推薦負擔,對各區、縣(市)各單位限額推薦提出以下意見:(1)科技創新優勢較強的兩個國家高新區(濱江區、錢塘區)、城西大走廊范圍三區(余杭、西湖、臨安)、蕭山區、臨平區等盡可能多組織申報不限額項目;(2)對限額內項目,各區、縣(市)按不超過上年度獲得立項數的1.5倍推薦,每個區縣(市)保底4項。(3)未列入省直報名單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納入所在區申報。(4)市級科研單位按不超過上年立項2倍申報,上年沒有列項的單位限報1項。(5)市區醫衛系統由市衛健委擇優推薦(排序),推薦名額不超過上年立項的2倍,不接受省屬醫院在杭分部申報。(6)此次申報省廳明確科技領軍型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申報其他榜單項目的可不納入推薦限額,各區、縣(市)科技局應組織名單內的有申報資質的企業應報盡報。
5.把握時間安排。區、縣(市)、各單位推薦限額項目截止時間9月22日。各區、各單位應在9月22日下班前向市項目管理中心提送有推薦排序的項目匯總表和項目紙質申報材料(申請表、可行性報告)等一式2份。22日下班前在系統上傳全部項目申報資料。
推薦申報不限額項目截止時間9月25日。請各區、各單位在9月25日前向市項目管理中心提送推薦函、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紙質材料(申請表、可行性報告、專家論證意見、專家簽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報送推薦匯總表、專家論證意見電子版。
此次申報具體申報培訓工作由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項目管理中心負責。
聯系電話:
資配處: 胡小庭 85255616
高新處: 楊 瑾 85255627
農社處: 陳 躍 85255632
合作處: 孫 通 85255639
市項目管理中心:樓菁華 87080230 呂克斐 87025452
附件1: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第一批項目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攻關計劃科技合作領域項目的通知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