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企業需對在西湖區依法登記注冊,財政級次在西湖區(含新遷入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的年營業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的新制造業企業。
2.項目申報企業主營業務需符合生物醫藥、智能物聯、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符合西湖區重點培育產業導向的,且申報企業需為具備一定專業核心技術、獨立知識產權、已市場化并簽訂銷售合同的初創型企業。
3.項目申報企業需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知識產權所有權清晰,沒有法律糾紛。
4.入選如“英才計劃”紫金港科技城人才項目資助等項目不再參評此項目,屬地鎮(街)、平臺應根據工作要求,統籌做好初創型企業的推薦和初審上報工作。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屬地(鎮街、平臺)對照申報條件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初創型企業填寫《西湖區“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項目申報書》即“一表一書一方案”(“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基本情況表、材料真實性承諾書、企業發展計劃方案)(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生產或經營資質、專利、版權及其他著作權、成果轉化及市場化證明材料以及銷售合同等佐證材料)。企業應如實、完整填寫信息,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屬地推薦。由屬地(鎮街、平臺)負責初審推薦。符合條件的初創型企業在完成材料準備后,向所在屬地(鎮街、平臺)提交整套申報材料。各屬地(鎮街、平臺)對企業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和材料真實性審查。經初審合格后,將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企業申報資料行文蓋章報區發改經信局。
3.區級部門復審。區發改經信局將各屬地(鎮街、平臺)推薦名單提交區科技局、區投促局、區企服中心、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核查是否存在不當情形。
4.專家評審和集體研究。區發改經信局組織專家對復審通過的材料進行評審,確定擬通過名單。
5.公示和公布。經區發改經信局集體研究通過后的初創型企業由區發改經信局在西湖區政府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初創型企業名單,由區發改經信局進行公布。
三、獎勵標準
按評審結果分檔給予10-100萬的獎勵扶持。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相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項目申報材料,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
(二)各鎮(街)、平臺要加強對屬地企業的的指導服務,及時通知重點企業,積極宣傳、廣泛動員,確保征集工作全面、精準。并對本轄區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于9 月 15日前匯總蓋章報送我局工業科。
(三)未明事項,請聯系區發改經信局工業科方利文,0571-89510552。
附件
1.西湖區“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項目申報書
2.“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推薦匯總表
區發改經信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西湖區“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項目申報書 申報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報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基本情況表 單位:萬元、個、%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企業發展計劃方案
備注:營業執照、生產或經營資質、專利、版權及其他著作權、成果轉化及市場化證明材料以及銷售合同等佐證材料另附。 附件2 “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推薦匯總表 屬地(鎮街、平臺): (蓋章)
報送人: 聯系方式: 報送時間: 注:本表由各屬地(鎮街、平臺)負責填寫匯總上報 附件1: “鼓勵引進初創型企業”項目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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