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大對余杭區內初創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促進創新創業,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優化創業服務、激發創業活力,切實發揮服務券作用,加強服務券管理,鼓勵企業購買創新創業中介服務,根據《余杭區成果轉化服務券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現開展2024年余杭區成果轉化服務券申領、兌付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01服務券支持對象
1.通過區級評審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簽訂任務書的人才項目(不含儲備人才項目)、創新創業項目企業;
2.2022年1月1日以后在夢想小鎮及拓展區入駐并經未來科技城管委會審核確認的企業;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注:2022年前符合原未來科技城服務券支持對象的企業,其服務券兌付繼續由未來科技城根據原政策執行完畢。)
使用范圍02服務券使用范圍應屬以下領域: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經入庫的服務券創新創業服務商支付購買財稅服務、科技申報、法律服務、人力資源、標準化、技術服務、云服務以及經認可的其他服務。
03使用額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享受的服務券使用額度為2萬元/年,且每筆服務交易的服務券抵用額不高于實際發生額的50%,每家企業最多享受三年服務券補助。當年未使用完的服務券余額可累計轉入下一年余額中,第三年逾期自動清零。在企業注銷或者遷出余杭區后,服務券賬戶自動注銷,賬戶余額同時清零。
服務券申領04符合條件的企業使用政務網賬號登錄“余省心”企業人才服務平臺-余杭區成果轉化服務券模塊(https://www.ysx.com.cn
/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company-service-ticket/home),點擊“我要申領”,根據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服務券申領。
05服務券兌付1.企業在服務券申領成功后,可根據需求選擇服務券平臺提供的服務產品,與服務商簽訂服務合同,合同簽訂日期需在服務券有效期內;
2.企業應于服務完成后一年內提交兌付申請,上傳承諾書、服務合同、付款憑證(發票、銀行回單、記賬憑證)、服務成果等佐證材料,申請兌付時服務券需仍在有效期內;
3.服務商對企業提供的佐證材料進行確認;
4.經第三方審計單位審計、結果公示后予以兌付。
服務券監管061.企業、服務機構提供的材料需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依法追回騙取的資金,并在5年內不給予科技項目和財政科技資金支持;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為維護服務券申請企業及個人的合法權益,參與服務券申請、兌現及管理的各單位和人員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對違反保密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將不得再參與服務券的任何工作,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07聯系方式余杭區科技局 科創服務中心
聯系人:杜老師 8861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