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臺、鎮街,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促進余杭區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關于印發<余杭區推動工信經濟高質量發展財政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余經信〔2022〕27號)、《關于印發<余杭區“專精特新”企業培育財政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余經信〔2023〕3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開展余杭區2023年度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余杭區2023年度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余杭區2023年度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2022年1月1日以來,從區外首次引入,并且正常生產經營滿一年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被評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以上項目為對企業的梯度培育,給予差額獎勵。對區外首次引入的專精特新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一年后給予相應級別獎勵。
三、申報和審核流程
1.屬地初審:
請各平臺、鎮街核實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注冊地情況,并排摸是否有2022年1月1日以來從區外首次引入且正常生產經營滿一年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行文上報:
各平臺、鎮街對企業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后,將擬申報余杭區2023年度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資金的企業名單(加蓋公章),于2024年4月10日前行文上報至區經信局、區財政局。
3.部門審核:
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對各平臺、鎮街上報的擬申報獎勵資金企業名單進行復審,審核無誤后兌現獎勵資金。
4.資金兌現:
經公示,并報區政府同意后,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聯合下達資金至符合獎勵標準的企業。
四、聯系人
區經信局企業發展科 葉瑞康 89515952
區財政局企業科 盛寧東 895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