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信(經發)局、溫州海經區經信生態局:
為貫徹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3〕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內容示范試點企業所實施的信息化應用須覆蓋研發、生產、管理、營銷等主要環節,具備完善的信息化工作體系,在我市范圍內應用水平領先,在生產組織方式變革、新技術應用、流程再造、新的商業模式等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和創新,并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在行業中具有很好的典型推廣和示范作用。原則上每年認定不超過40家。二、申報條件(一)在溫州市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的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C類以上;(二)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三)近三年信息化投入(包括軟件費用、硬件費用、集成費用、研發費用、運維費用等)150萬元(含)以上。注:五年內同一家企業已獲評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三、申報材料(一)溫州市“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申報表(附件1);(二)溫州市工業企業申報兩化融合應用領域總結報告;(三)近三年信息化建設投資匯總表及有關憑證(包括軟件費用、硬件費用、集成費用、研發費用、運維費用等憑證);(四)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五)財務報表等其他有關材料。四、申報程序(一)企業自愿申報,按照要求提供申報材料,于5月24日前向所在地經信部門提出申請。(二)各地經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寫《2024年度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申報匯總表》(附件2),于5月29日前將匯總表(加蓋公章)及企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郵寄(建議通過EMS)至市經信局,電子版通過浙政釘發送至數字經濟處,逾期將不予受理。聯系人:林妙,地址:溫州市行政中心1號樓442室(鹿城區市府路500號)。(三)市經信局組織專家,根據《溫州市“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評估指標體系》,采用臺賬審查、抽樣現場查看等方式進行評審。根據專家組的評審結果,對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擇優擬認定為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名單在市經信局門戶網站公示5天。附件:1.溫州市“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申報表2.2024年度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