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科〔2024〕1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蕭山區企業創新容錯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蕭山區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31日
杭州市蕭山區企業創新容錯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總則
為培育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和防范風險的創新制度環境,以發展的眼光評判企業因創新性活動造成的失誤,妥善處理涉及科創主體的案件,保護科研人員憑借聰明才智和創新成果獲取合法收益,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營造“創新得支持,失誤能寬容”的社會氛圍,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開展“招商引資、項目推進、助企服務”三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區內有研發活動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其科研人員,在開展探索性科研活動、科技成果轉化以及創業投資等科技創新活動過程中出現失誤、失敗或未達到預期目標,面臨行政管理部門追責,申請進行容錯免責認定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鼓勵創新。充分尊重科學研究靈感瞬間性、方式多樣性、路徑和結果不確定性的特點,尊重科技成果轉化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規律的特點,重視科研試錯探索的價值,支持和保護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消除對創新風險的顧慮。
———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行為區分開來,把國家尚無明確規定時的探索性行為與國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規不依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
———依法依規,容糾并舉。構建科學有效的風險防范和糾錯機制,創新監管、高效服務,對該容錯的大膽容錯,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追責,確保容錯免責在政策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第四條 適用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認定可以給予容錯:
1.探索使用新機制、新方法、新技術、新模式,因在全國無先例可循或政策界限不明確而導致的偏差、失誤或失敗;
2.在科學實驗、研究試驗、中試小試等創新活動過程中,因創新型行為的不可預見性,雖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然出現過失,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實施獲得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探究性較強的創新項目時,已勤勉盡責,因受技術路線選擇失誤、市場風險影響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未實現項目預定目標的;
4.在推進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單列管理等科技成果轉化集成改革工作中,積極探索具體改革路徑和模式,沒有牟取非法利益,因科技成果價值評估、國有資產管理、科研人員創新創業以及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等方面政策界限不明確、缺乏經驗,雖經充分調研論證,但仍發生誤判造成損失損害的;
5.符合“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并經備案審核可以容錯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不適用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容錯免責:
1.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2.嚴重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3.造成生產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的;
4.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或妨礙抗拒檢查核實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明確應追究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容錯程序
1.提出申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其科研人員在創新活動中出現偏差、失誤、失敗,認為符合容錯適用情形的,可向區科技局提出容錯認定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容錯免責認定申請書、情況說明及佐證材料等。
2.申請受理:收到容錯免責申請后,區科技局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是否符合容錯免責情形進行研判,于7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反饋受理意見,并移交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不予受理的,說明原因。
3.調查核實: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對照容錯免責適用情形,及時開展調查核實,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并進行研判,充分聽取有關單位或個人的申辯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研判,形成初步處理意見。
4.審核認定: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向企業創新容錯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初步處理意見,領導小組辦公室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容錯免責的決策認定,必要時召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討論確定。
5.反饋歸檔:區科技局應在作出決定的3個工作日內將容錯免責認定結果反饋給申請單位和行政管理部門,對相關資料統一歸檔。對不予認定的,應說明理由。
第七條 結果應用
1.免予追究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失敗責任。承擔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和科研人員被認定為容錯免責的,不予追究創新失敗責任,不影響相關評價與考核,不影響再次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項目。
2.鼓勵執法部門審慎執法。經認定可以給予容錯的事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內給予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或從輕處罰;
3.加強經驗總結借鑒。經認定為容錯免責的單位和人員,需對失敗、失誤原因進行深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第八條 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深刻認識“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對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的重要意義,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企業創新容錯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科技創新容錯免責認定工作的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容錯機制的激勵引導和保障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寬容失敗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2.強化責任擔當。建立完善分層分級責任擔當機制,創新型企業要履行主體責任,加強過程管理和風險防范。區級機關各部門要深化“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堅持包容審慎的執法理念,在落實好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的基礎上,妥善處理涉及科創主體的案件。敢于為科研人員的探索失敗擔當責任,切實推進容錯免責措施落實落地。
3.加大宣傳引導。加強寬容失敗、鼓勵創新政策的宣傳,引導企業家發揚創新精神、擔當精神,引導科研人員弘揚科學精神、奉獻精神,大膽探索、挑戰未知,爭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創造者、建設科技強區的奉獻者。
4.完善制度保障。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神,落實浙江省行政執法工作領域容錯細化清單,進一步釋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的信號,破解基層執法容錯“不會容”“不敢容”等難題,充分調動廣大干部服務企業、支持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九條 附則
1.本辦法由區科技局牽頭組織實施。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試行,試行期二年。上級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