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寧波市新興未來產業企業培育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寧波市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行動綱要》(甬黨發〔2024〕3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意見》(甬政辦發〔2024〕26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加快培育發展未來產業行動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23〕49號)等精神,著力識別、培育一批面向新興未來產業的新企業,通過精準培育、合力扶持,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寧波市新興未來產業企業培育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面向新興未來產業,聚焦半導體芯片、智能傳感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智能網聯與自動駕駛、智能機器人、高端裝備及器件、先進新材料、合成生物與創新藥、新型儲能等重點領域,遴選一批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高層次人才團隊,獲得市場化股權投資機構(創投、基金、私募等)投資的硬科技創新創業企業作為培育對象。
二、申報條件(一)基本條件(需同時滿足)1.企業組織形式。在寧波市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時間兩年以上、原則上不超過八年;2.發展潛力要求。獲得市場化股權投資機構(創投、基金、私募等)股權投資金額超過(含)2000萬元或完成B輪融資。(二)加分項具有明確的應用場景、盈利模式和發展思路;具有相對較高的市場估值、較大的市場空間;已經進入行業內龍頭企業供應鏈、產業鏈、產學研創新聯合體體系。
三、申報材料1.《寧波市新興未來產業培育企業申報表》(見附件1);2.企業申請報告提綱(詳見附件2);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4.獲得市場化股權融資相關證明材料(協議、工商變更、銀行憑證等);5.體現企業競爭力的相關資料(參與或承擔國家和省重大專項、進入行業龍頭企業供應鏈體系等)。
四、申報程序1.申報推薦。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和股權投資機構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經屬地區(縣、市)經信部門初審后報送至市經信局。2.評審認定。市經信局組織力量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定,視情赴實地調研,擇優認定培育企業。3.跟蹤培育。根據審定結果,建立新興未來產業企業培育庫,開展跟蹤培育,并按年度進行動態增補調整。
五、培育機制(一)納入全市重點產業鏈培育體系。結合我市重點產業鏈培育工作,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培育企業承擔我市強鏈引領、補鏈筑基、延鏈融合、建鏈提能等產業鏈標桿項目建設,并根據項目總投入給予資金補助。(二)納入全市優質企業供應鏈體系。結合我市大優強、單項冠軍等優質企業培育工作,將培育企業納入我市優質企業供應鏈體系。根據培育企業產品應用場景和供應鏈配套情況,依托我市“十鏈百場千企”對接活動,推動與龍頭企業建立供應鏈關系。(三)納入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體系。結合國家、省、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重點研發專項、新興未來產業創新任務揭榜掛帥、先進技術創新成果等項目載體,支持符合條件的培育企業申報重點項目,承擔重大創新任務。(四)納入全市重點企業服務體系。結合全市經信系統企業服務工作載體,將培育企業納入全市重點企業服務體系。有條件的區(縣、市)可以組建專門團隊、提供一對一“訂單式”服務,幫助企業及時解決發展中有關問題和訴求,服務企業加快發展。
六、其它1.請各區(縣、市)經信部門接通知后,積極組織發動,共同做好企業申報指導和匯總推薦工作,并于9月2日(周一)前,將匯總推薦表(附件3)和企業申報材料(包括文本一式3份和電子稿)報送市經信局。聯系人:鄭德華,電子郵箱:121745758@qq.com。2.請市股權投資與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市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協助發動并組織我市股權投資機構,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附件:1.寧波市新興未來產業培育企業申報表(企業填報)2.企業申請報告提綱3.寧波市新興未來產業培育企業匯總推薦表(區縣市經信部門填報)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