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各軟科學研究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工作要求,現將2025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選題范圍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全國科技大會以及省委十五屆五次全會、省委科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等精神,對標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建設目標,重點圍繞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實質貫通,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聚焦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科技創新、科技治理決策相關重要問題,從戰略規劃、資源布局、產業創新、體制改革、政策法規、政府管理等方面提供戰略咨詢和決策支撐。
二、申報要求及審核原則
(一)申報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應為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企業,具有能勝任重大決策研究任務的高水平研究隊伍和順利實施項目的保障能力。項目申報人應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且所在單位與項目申報單位一致。
(二)申報書要求。項目申報書應緊扣選題范圍,具有創新性、引領性和實踐性,以解決實際問題、推進決策應用為導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針對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設性、操作性的對策政策建議。
(三)限項要求。各歸口管理部門按限額申報數推薦,由企業承擔的限報 1 項,支持 40 周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每位申報人限報 1 項,作為主要參加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排名 1~3 位)不得超過 2 項(包括在研項目)。如果申報人已主持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且未結題驗收的,應當在通過結題驗收后,方可申報 2025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同一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申請省基礎公益計劃和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數不超過1項。
(四)審核要求。請項目申報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嚴格審核,項目申報人同一年度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和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立項的,不予推薦;項目申報人近兩年內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類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類項目和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等國家和省部級項目,與申報的軟科學項目屬于同類主題或研究內容存在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薦。
三、其他事項
計劃于9月中旬發布項目正式申報通知,請各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及時關注動態,提前做好項目申報準備工作。聯系電話:0571-87056386,81051497,87055404。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