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商務局: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杭州市新電商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杭政辦函〔2022〕34號),鼓勵新電商企業創新發展、做大做強,根據《關于促進杭州市新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有關精神,現就杭州市新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對新電商招引入杭的獎勵
重點支持2022年7月1日后在杭州正式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要求申報截止前已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且2022年銷售額或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含)。
(二)對規模電商平臺的獎勵
重點支持旗下電商平臺2023年實際線上交易額合計在100億元以上(含)的本地電商平臺企業。
(三)對電商企業首次升規納統的獎勵
重點支持2023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2021—2023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的本地電商企業,要求申報截止日前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并上報統計數據。
(四)對數字化消費場景建設的補助
重點支持應用全息呈現、數字孿生等數字化技術,以多元化、互動型、沉浸式體驗空間為載體實現消費行為的數字化消費場景。
(五)對Top10本地企業的獎補
重點支持進入全國交易前五且面向消費終端平臺的二級及以上類目銷售榜單前10名的本地新電商企業發展。
(六)對Top10招引企業的獎補
重點支持進入全國交易前五且面向消費終端平臺的二級及以上類目銷售榜單前10名的市外企業來杭發展,要求2022年7月1日后在杭州正式注冊登記,并在申報截止日前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并上報統計數據。
(七)對品牌特色館建設的補助
重點支持在各大電商平臺打造的以杭州地域特色優質商品為主打的導購云館。
(八)對電商新品牌的獎補
重點支持圍繞國風國潮Z世代創建的、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近2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并經認定的杭州市新電商品牌。
(九)對供應鏈拓展的補助
重點支持能夠整合設計、生產、服務、管理、營銷全流程,形成特色品牌產品的供應鏈(選品中心)項目,并獲得新電商供應鏈項目認定的項目。
(十)對新型產業帶的補助
重點支持聚焦生產設備、原材料、輔料、設計、貨運等各類以生產為中心的上下游企業,在平臺建立的經濟技術協作線上平臺。
(十一)對新電商服務業企業的獎勵
重點支持為電商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數據服務、電子商務交易服務、電子商務認證服務、電子商務外包服務、電子商務培訓服務、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等)或提供新零售數字化改造服務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發展。
(十二)對公益助農活動的獎勵
重點支持通過直播、團購、直采直銷等各類電商模式方式對杭州地區美麗鄉村建設、特色農產品銷售等方面提供公益助農服務的新電商企業。
(十三)對參加新電商展會的企業補助
重點扶持參加符合要求的“新電商”主題展會并進行特裝搭建的參展企業。
(十四)對新電商主題活動的獎勵
重點支持具有行業、全國乃至國際影響力的新電商主題展會和活動,包括各類展會、論壇、會議和活動。政府(部門)出資的主題活動不在獎勵范圍內。
(十五)對科技項目研發應用的獎勵
重點支持自行研發的針對選品、營銷等環節開發、推動商貿主體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等方向發展,并取得相關認證的科技項目。
各類別具體申報要求詳見《杭州市新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2)。
二、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區、縣(市)根據要求組織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并對照相關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具體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
(二)組織評審。市商務局負責對各區、縣(市)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開展實地審核和抽查,對申報內容進行綜合評審。
(三)公示公布。經綜合評審、公示無異議(公示期7天),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發文下達相關資金。
三、申報要求
(一)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堅持自愿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工作。
(二)同一項目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獎補的,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
(三)各項目申報材料要真實、合法、完整、清晰。項目申報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支持。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紀律的,一經發現,取消項目補助資格,并追繳已撥補資金。
(四)各區、縣(市)要對轄區內企業、單位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經審核符合要求后匯總上報,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市商務局。
聯系人:山琳,齊可心;聯系方式:85257727,85257729。地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A座1317室。
附件:
1.杭州市新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
2.杭州市新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3.杭州市新電商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杭州市商務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