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型制造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0〕10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加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制造發展的行動方案》(浙經信服務〔2019〕117號)的要求,根據工信部的統一部署,在總結前五批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創建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繼續開展2022年度服務型制造示范創建工作,即第六批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創建和第四批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2年度服務型制造示范申請包括省級和國家級示范企業、示范平臺、示范項目,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城市(以下簡稱國家級示范城市)。其中,示范企業(平臺、項目)面向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共享制造、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及其他服務型制造創新模式開展,國家級示范城市面向推動服務型制造創新發展有切實舉措和突出成效的設區市城市開展。
二、示范企業(平臺、項目)申報條件
(一)共性條件
申報主體應在浙江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情況。
(二)專項條件
1.示范企業
申報企業應為具有鮮明服務型制造特點的制造業企業。申報企業應通過戰略規劃、組織保障、技術創新、流程再造、市場拓展、人才培養等措施進行服務型制造轉型升級,并取得顯著成效。在本行業或相關領域內,其生產技術與工藝、服務能力與水平具有一定優勢,原則上服務收入占企業營業收入比重達20%(國家級30%)以上。
2.示范平臺
申報平臺應為從制造業企業衍生出的服務平臺或第三方專業服務平臺,包括應用服務提供商。截至申報日正式投入運營時間須滿2年。
申報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應能夠較好滿足相關制造業企業在發展服務型制造方面的服務需求,具備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服務等功能,在服務體系建設、服務能力提升、服務模式等方面有所創新,能夠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業間交易成本和合作風險。其中共享制造類的平臺,應圍繞制造資源的在線發布、訂單匹配、生產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評價等,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樣化制造資源,發展“平臺接單、按工序分解、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關行業、區域制造資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3.示范項目
示范項目應圍繞提升核心制造能力開展,項目的實施將對制造企業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升經營效率和市場占有率等方面有顯著成效,促進服務型制造特征更加明顯,核心能力更加突出,市場地位得到加強。其中共享制造類項目,應圍繞相關產業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為產業集群內企業提供制造、創新、服務等資源共享,促進集群內生產組織效率提升建設的共享工廠、共性技術中心等項目(國家級僅共享制造類項目可申請)。
三、國家級示范城市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城市應在推動服務型制造創新發展方面政策舉措實、工作力度大、轉型成效顯著、支撐體系持續優化,能夠為其他城市發展服務型制造提供經驗借鑒。
(二)分類條件
1.綜合類城市。應擁有一批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及項目,服務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發展、轉型特點顯著,制造業企業服務產出顯著提升,支撐服務型制造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優化,相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較高,服務型制造發展對制造業GDP增長的貢獻顯著提升。
2.工業設計特色類城市。應擁有一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在制造業重點領域設計突破、高端制造業設計人才培育、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創建、工業設計基礎研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工業設計賦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成效突出。
四、程序及要求
(一)示范企業(平臺、項目)申報
1.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負責組織本地區示范企業(平臺、項目)推薦工作。
2.申報主體在省經信廳網上平臺完成在線申報(網址:https://xzsp.zjidb.com/matter/center?zwfw_keyword=sf),經各縣(市、區)經信部門初審“提交”后報各設區市經信部門(注意:企業可以在4月23日以后開始網報,申請省級和國家級需分別在線填報)。
3.各設區市經信部門負責轄區內申報材料的審核后“提交”,并生成匯總表,于2022年5月10日前正式行文報省經信廳。
(二)國家級示范城市申報
國家級示范城市的申報材料由設區市經信部門負責組織填寫并完成在線申報,申報書須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并加蓋公章。
(三)評審推薦。省經信廳根據各地推薦,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按照好中選優、特色優先原則,擇優選出一批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和國家級示范企業(平臺、項目、城市)推薦名單。
(四)紙質材料要求。設區市經信部門在申報文件時,需將匯總表分申請省級示范和國家級示范分別作為附件上報。申報書(網絡打印版本)和隨附材料按申報主體單獨裝訂成冊(一式1份)同時上報。
五、加強對服務型制造示范的培育和跟蹤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優化服務型制造發展環境,不斷加大服務型制造示范培育力度。對以前年度已公布的服務型制造示范做好跟蹤服務,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加強示范引領,對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甚至取消示范稱號的,請及時提出建議名單和理由報省經信廳。我廳將適時組織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復核或評價工作,具體范圍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及聯系方式
1.代表性和示范效果較強的企業允許在申請省級示范時同步申請國家級示范,在線申報時需分別填報,紙質材料各一份。
2.以前年度已入圍省級示范的單位可直接申請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無需重復申請省級示范。
3.相關紙質材料請以快遞形式寄送,郵寄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郵編:310007,聯系人:陸一鳴,聯系電話:0571—87058143,87055246(兼傳真),郵箱:fwyc@zjjx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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