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文物局,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良渚遺址管委會,西泠印社社委會,各省級文博單位,有關高校及科研院所:
為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對我省文物事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推進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科技區域創新聯盟(浙江省)發展,我局決定面向全省文物、博物館單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2023年度浙江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研究方向
(一)圍繞我省文物保護領域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在考古調查和發掘、文物應急保護、文物保護修復、文物風險評估與預防、文物安全、文物價值認知、文物傳承利用等方面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進一步增強我省文物保護利用科技支撐能力。
(二)圍繞國家“互聯網+中華文明”行動計劃,對具有浙江區域特色的文物資源進行深度挖掘和創新,研發文物數字體驗產品,在教育、旅游、動漫、設計等方面開展應用,讓文物“活起來”。
浙江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優先資助體現多學科交叉集成、具有較好應用前景的文物科技研究,鼓勵區域創新聯盟各成員單位開展協同攻關,對于增強浙江省文博單位科研實力的項目予以適當傾斜。
二、項目負責人及成員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須提供兩名同專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書面推薦意見。
(二)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時間擔負實質性的研究工作。
(三)項目負責人已承擔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且2022年底前無法結項的,原則上不得作為申請人申報新項目。項目組成員參與的項目一般不能超過2項。
三、項目申報及立項
(一)各項目申請人完成《浙江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申請書》(見附件)的在線填報和紙質文本填報,并于2021年4月26日前上報浙江省文物局。 在線填報網站為浙江博物館公共服務綜合平臺(網址:https://www.zjmuex.com),在該平臺首頁下方點擊“科技申報”進入申報平臺;咨詢在線申報技術問題,請在申報平臺打開資訊信息“文物保護科技項目申報平臺微信群加入方法”,掃描二維碼進入“文物科技申報平臺”工作群。申請書紙質文本,市、縣區級申報單位需經當地文物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上報,省級及以上單位直接上報省文物局。
(二)申請書紙質文本報送一式7份,其中1份為原件,采用A4紙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三)浙江省文物局將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立項項目,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浙江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任務書》,項目承擔單位與相關合作單位需同時簽訂合作協議。
請各部門、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文物保護科技項目的申報工作。
聯系人:金萍,聯系電話:0571-88825755、13858050321,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教場路26號浙江省文物局,郵編: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