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區、杭州高新區、西湖風景名勝區、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市屬有關單位:
為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研攻關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爭取國家和省級科技資源,鼓勵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在杭實施產業化。根據《國家、省科技項目杭州市本級財政科技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杭科計〔2017〕278號),經研究決定,公開征集市本級財政配套支持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請對象
(一) 項目申請單位為杭州市區范圍(除蕭山、余杭、富陽、臨安外)注冊登記并納稅的企業,以及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
(二)支持對象:1.由科技部牽頭管理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重點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基地和人才專項(包括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項目;屬浙江省科技廳管理的浙江省重點企業研究院承擔的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國家和省科技項目。2.本市企業作為第一承擔單位完成的自主創新成果,獲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以及獲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
(三)1.科技項目是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時間內有國家、省科技資助經費到位并在杭實施的項目,科技部、省科技廳明確要求經費配套。2. 科技獎勵是在2018年度獲國家、省科技進步獎項目,獲獎時間在2019年6月30日以前。
二、補助標準
(一)市本級科技配套資金不超過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在征集時間段內到位的經費的25%,同一法人單位不超過300萬元。
(二)在征集時間段內,同一法人單位已獲市本級財政科技資助金額等于或超過300萬元時,對獲得的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不再進行配套支持;不足300萬元的,由配套資金給予補足。
(三)市屬高校、科研院所已有市財政在年度經費預算中安排科研專項的,不再進行配套。
(四)科技部、省科技廳對項目經費配套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具體要求確定配套比例。特別重大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決定。
(五)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在杭實施產業化的獎勵力度。本市企業作為第一承擔單位完成的自主創新成果,如成果屬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或杭州發展信息經濟“一號工程”重點支持產業領域,且在杭實施產業化后實現年利稅500萬元以上,并獲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獲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要求
科技項目方面:申報單位須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二份,包括1)國家、省科技項目杭州市本級財政配套資金申請表(附件);2)承擔國家、省科技項目的立項文件或項目合同(任務)書、項目經費撥款通知書(或銀行入賬憑證)等復印件;3)承擔子課題或合作參與單位,接受總項目承擔單位撥款的,應要求總項目承擔單位提供撥款通知單或證明文件,若無法取得,則應提供撥款單位與到款單位間關系的證明材料(如立項合同、項目任務書、進賬單等);4)國、省科技項目資金不在本通知規定時間段內到位的,以及國、省沒有明確要求配套的,不在申報范圍。
科技進步獎方面:本市企業提供報獎年度(或2018年度)在杭實施產業化實現年利稅500萬元以上的財務審計報告一式二份。
請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申請項目進行審核、蓋章,匯總后于2019年8月13日前將申請表的電子版、紙質資料報送市科委項目受理辦公室(杭州市惠興路2號,杭州科技大廈915室)。逾期不再受理。
項目受理辦聯系人:沈吉英 電話:87025452
電子郵箱:sjy@hznet.com.cn
資源配置與監督管理處聯系人: 徐長明 裘國華
聯系電話:86840472
附件:國家、省科技項目杭州市本級財政配套資金申請表
附件下載:關于申請國家、省科技項目和科技獎勵2019年杭州市本級財政配套資金的通知.doc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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