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黨委組織部(人才辦)、科技局,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市府辦公廳關于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辦發〔2019〕41號)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印發<關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的實施意見>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杭委人辦〔2019〕5號)文件要求,將組織開展 2019 年杭州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類型和申報條件
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分為領軍型創新團隊、領軍型創業團隊和領軍型青年創新創業團隊三類。申報條件為:
(一)領軍型創新團隊申報條件
1.領軍型創新團隊由本市近3年從國內外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組成,團隊應包括1名負責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員。負責人應達到杭州市C類(含)以上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或相當層次,核心成員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2.領軍型創新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與依托單位簽訂連續服務5年以上工作協議,每年6個月以上實際在崗工作。鼓勵創新團隊成建制引進人才團隊。
3.領軍型創新團隊負責人引進前應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的職務,或是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領導職務。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在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轉化業績。
4.團隊研發項目處于該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與研發項目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具有國際一流、國內領先水平,帶領和推動本市相關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和突破。科技成果產業化后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5.團隊依托單位經營運行狀況良好,技術創新體系健全,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于4.5%,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為團隊從事項目配足科研資金,落實項目產業化所需各類要素。
6.高校、科研院所引進領軍型創新團隊的,應當為其提供實驗室建設和基本運行經費、科研場所和儀器設備等條件保障,在學科建設、人才引進、團隊建設、研究生培養等方面對團隊給予重點支持,并承諾建設期內投入配套經費不低于市級財政資助經費。
(二)領軍型創業團隊申報條件
1.創業團隊應包括1名負責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員。負責人應達到杭州市C類(含)以上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或相當層次,核心成員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2.團隊創辦企業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冊登記和辦理社會保險,成立時間1年以上、5年以下。企業實際到位資本中,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總貨幣出資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或企業現資本公積不低于1500萬元人民幣。
3.團隊負責人引進前應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的職務,或是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領導職務。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在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轉化業績。
4.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際一流、國內領先水平,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企業運行正常、成長性好,具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資金,具備持續創新創業能力。
5.團隊成員應潛心創業,將主要精力放在創辦企業上。
(三)領軍型青年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條件
領軍型青年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一般應達到杭州市D類(含)以上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或相當層次,且團隊負責人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領軍型青年創新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與依托單位簽訂連續服務3年以上工作協議;領軍型青年創業團隊,企業實際到位資本中,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總貨幣出資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或企業現資本公積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除此之外,其他申報條件與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相同。
對特別優秀的急需緊缺團隊,在申報條件上可適當放寬,申報時需說明理由。
二、申報程序
領軍型(青年)創新團隊和創業團隊均依托杭州市注冊的企業進行申報。領軍型(青年)創新團隊由引進企業進行申報,領軍型(青年)創業團隊由團隊創辦企業進行申報。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網上申報。本次申報工作統一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進行網絡填報,申報單位為企業的,請點擊“法人登錄”,系統會自動跳轉到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完善信息后,需經區、縣(市)和錢塘新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申報單位為事業單位的,請申請人點擊“個人登錄”,系統會自動跳轉到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如已有賬號(沒有賬號請先完成注冊),直接輸入,登錄即可,系統會自動跳轉至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完善個人信息,務必準確填寫單位,提交保存后及時聯系本單位審核,之后就可以開始項目申報工作。
2.在線審核。企業所在區、縣(市)及錢塘新區等人才平臺科技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會同所在地組織部門審核后提出推薦意見,在線提交市科技局。市屬企業引進培育的團隊,由所在單位審核后直接報市科技局。
3.材料遞交。通過審核的申報團隊在線打印申報書。申報書一式5份及附件資料一式5份,經單位簽章和所在地科技部門簽章后報送市科技局項目受理辦 。
三、申報受理
1.申報受理時間:各企業申報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各區、縣(市)及錢塘新區等人才平臺審核推薦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
2.申報受理部門: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科技項目管理辦公室(杭州市惠興路2號,杭州科技大廈 603室)。
四、其他事項
1. 申報企業不得同時申報領軍型(青年)創新團隊和領軍型(青年)創業團隊。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實際控制人相同的企業視為同一家依托企業,同一法人創辦的企業視為同一申報主體。申報團隊入選后,未完成結題驗收前,不可再申報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其他類別項目。團隊申報人及其用人單位應認真閱讀申報要求,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填寫申報類別,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經評審入選后,不得隨意減少或更換團隊成員,不得任意調整研究內容和項目目標。
2.區、縣(市)及錢塘新區等人才平臺組織和科技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已獲資助的省、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不得再次申報。
4.申報事宜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 :胡姍姍 87917821
項目受理:沈吉英 樓菁華 87025452
中共杭州市委組織部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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