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關于2019年余杭區申報第一批科技企業研發中心的通知 瀏 覽 量:次 數 量:0 發布日期:2024/10/15 20:33:29 留言詢價: | |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我區科技企業研發中心建設與管理,進一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根據《杭州市余杭區科技企業研發中心認定辦法》(余科〔2017〕1號)文件精神,現將2019年余杭區第一批科技企業研發中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企業在本區登記注冊,獨立核算、依法經營。原則上是成立一年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科技型企業和其它有行(產)業代表性的企業。 2、企業領導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重視研發中心工作。中心經費來源有保障,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占企業銷售額的3%以上,財務單獨核算。每年能按時上報區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報表。 3、研發中心擁有相對獨立的場地、基礎設施和相應的試驗條件。在區內同行中具有先進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基礎設施及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其主導產品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 4、具有能承擔中心研發任務的穩定的技術人才隊伍,技術研究開發能力較強,并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技術合作關系,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5名,占中心職工總數的80%以上。 5、中心內部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能有效地開展研究開發工作,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 6、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專利示范企業、省級農業科技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其他同等次科技企業憑有效證書或文件可直接認定其研發機構為區科技企業研發中心(操作流程詳見本通知“申報程序”第3點)。 二、申報程序 1、本次申報采用網絡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文本。請申報單位登錄“余杭區科技項目申報管理系統”(http://www.yhkjxm.cn/),首次在該平臺申請項目須注冊賬號,待賬號審核通過后,選擇“余杭區科技企業研發中心認定申請”,根據要求完成表格填寫及附件上傳等申報工作。 2、申報的研發中心名稱要規范,統一命名為“依托單位全稱+研發中心”。 3、已認定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其他同等次科技企業的,請在申報平臺中填報各項數據并在附件上傳相關認定證書。 三、受理時間 本次申報截止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