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星創天地的通知 瀏 覽 量:次 數 量:0 發布日期:2024/10/15 20:33:29 留言詢價: | |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 為了進一步增強浙江省農業科技創新載體建設,經研究,決定啟動2020年度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星創天地的申報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按照《浙江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修訂)》(浙科發農〔2017〕138號)規定的對象、條件和創建要求組織申報。 (二)申報評審程序 1.園區申報須填報《浙江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附件1)、制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方案(附件2)等相關材料(紙質申報材料一式6份及電子版),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文上報,由設區市科技部門推薦并報省科技廳。各設區市限額申報,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2.我廳將依據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對申報創建園區進行評審,在形式審查、現場考察、專家評審的基礎上,擇優建設一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并給予一定的財政經費支持。 二、星創天地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 經研究,決定啟動2020年度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星創天地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按照《浙江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修訂)》(浙科發農〔2017〕138號)規定的對象、條件和創建要求組織申報。 (二)申報評審程序 1.園區申報須填報《浙江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附件1)、制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方案(附件2)等相關材料(紙質申報材料一式6份及電子版),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文上報,由設區市科技部門推薦并報省科技廳。各設區市限額申報,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2.我廳將依據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對申報創建園區進行評審,在形式審查、現場考察、專家評審的基礎上,擇優建設一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并給予一定的財政經費支持。 二、星創天地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按照《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建設“星創天地”的實施意見》(浙科發農〔2016〕167號)規定的對象、條件組織申報。 (二)申報評審程序 1.申報單位填報《“星創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3),由各市科技局、有關單位負責對本地區、本單位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以設區市為單位收集匯總排序后填寫《“星創天地”推薦匯總表》(附件4),并以正式文件向省科技廳推薦。各設區市限額申報,推薦數量不超過4家。 2.我廳將組織專家對推薦申報備案的“星創天地”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印發正式文件備案為省級“星創天地”。 3.根據實際情況,我廳對備案為國家級或省級的“星創天地”,建設成效明顯的,擇優給予適當的財政經費扶持。扶持經費主要用于建設星創孵化平臺、構建星創服務體系、打造星創示范基地等方面。 三、其他事項 (一)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在縣(市、區)科技部門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 (二)請各設區市于2019年 4月30日前上報申報材料。 (三)申報方式:申報“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的單位請通過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s://www.zjsti.gov.cn)進行申報,點擊“創新載體”專欄或搜索“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或“星創天地”,在業務列表中點擊“在線辦理”進行申報。
附件:2.浙江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方案 附件:3.“星創天地”基本信息表 附件:4.“星創天地”推薦匯總表
2019年4月15日 信息來源:http://scsqg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