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關于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通知 瀏 覽 量:次 數 量:0 發布日期:2024/10/15 20:33:29 留言詢價: | |
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9年度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申報與認定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2016年認定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集中申報、統一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受理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除寧波)。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兩批受理,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7月15日和8月31日。高新技術企業專家評審采取全封閉評審方式。未通過企業可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再次提出申請,二評為終評。企業申報認定評審等狀態均可在“科技大腦—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網址:http://202.107.205.11:8612/以下簡稱“省網”)查詢。企業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各地認定管理機構通知為準,材料請郵寄至所在地科技部門。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申報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國網”提交材料。新申請認定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網”)完成注冊登記。認真閱讀相關提示后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網”僅需上傳“申請書封皮”,其他附件統一在“省網”上傳),并下載《申請書》PDF版本,提交至地方認定管理機構。 2.“省網”提交材料。企業使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省網”(無政務服務網賬號先完成注冊,原“省網”賬號停止使用),填寫企業自評表,對照申報材料清單(附件1)上傳相關附件(只支持非加密PDF格式),附件要求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上報材料不涉密。紙質材料按清單(附件1)順序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每一部分用彩頁分割,封頁采用A4白色銅版紙裝訂,加蓋頁碼,并提交至屬地科技部門備案。 (三)地方匯總 地方科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充分發揮對當地企業發展情況熟悉的優勢,對轄區內申請認定企業的申報材料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的形式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自行選擇。形式審查要點參考附件2。 通過形式審查,并經各地認定管理機構商議同意推薦申報的企業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登錄“省網”填寫審查意見逐一提交,匯總生成“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紙質加蓋認定領導小組公章(無領導小組章也可加蓋三部門公章)報省認定辦,一式1份。 根據國家允許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政策的有關規定,杭州、溫州兩市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有另行補充通知的,按另行通知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積極主動會同當地財政、稅務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指導和培訓,提高申報質量;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申報工作高效有序開展;要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強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統一出具相關材料。 (二)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范,嚴把審核關。要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加強紀檢監察機構對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察和監督,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 (三)落實好企業承諾制。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提供企業承諾書(附表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并將違規情況通報省相關主管部門。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科技政策的落實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認真宣傳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科技創新券等相關政策,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科技廳和省認定辦反饋。 (五)各地要組織開展認定管理工作“回頭看”行動。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的動態監測管理,重點對未及時提交年報、年報數據反映企業未達到認定條件、列入非正常經營名錄、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安全事故等情況的企業,結合各部門平時掌握的情況,認真開展一次“回頭看”行動,對于不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商議后予以取消資格。 任何以承諾為企業通過評審為由詐騙錢物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請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部門提醒有關企業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網絡操作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省網”辦事指南。
附件:1.申報材料和要求 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形式審查要點 附件:3.企業承諾書 附件: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聯系方式
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