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產業創新服務體系,推進我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打造更有活力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根據《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實施意見》(杭科合〔2018〕171號)精神,決定開展2019年度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較完善的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規劃。發展目標明確、路徑清晰、重點突出,規劃科學合理,政策舉措有力。
(二)特色產業集聚度高、產業規模較大。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具有較強的產業配套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發展潛力,能夠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龍頭企業或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形成龍頭骨干企業與上下游中小企業協同融通的完整產業鏈條。
(三)具有較完備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具有為產業集群內產業培育提供全流程創新服務的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計量測試、標準信息、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金融、人才培訓、技術市場為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的基礎。
申請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依托單位由申報單位自行決定。
二、申報材料
1.僅申報市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提供《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申報書》(見附件1)、《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總體規劃》(見附件2)等材料各一式3份。
2.如擬申報2019年度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可按照《浙江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申報工作的通知》(浙科領辦〔2019〕6號)(見附件3)的要求,提供《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方案》和《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申報表》等材料一式3份。
三、申報程序
由各區、縣(市)科技局向杭州市科技局提出申請。截止時間2019年8月2日。
聯系人:姚廣稀 87060795
附件:1.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申報書
2.杭州市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規劃編制參考大綱
3.浙江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
度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申報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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